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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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集中供货供应商遴选方案讨论会公告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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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计划于20221222日(周四)15:00玉溪市人民医院医学工程科会议室召开“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集中供货供应商遴选方案”讨论会。兹邀请有意成为我院医用耗材供应商的各公司参加。以下是采购人拟定的“参考遴选方案”,请各拟参会公司认真审阅,并在讨论会上向采购人积极提出贵公司的意见及建议。

参考遴选方案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11XX日(周X15: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会议室召开“玉溪市人民医院耗材集中供货供应商遴选”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

1.1采购项目详见附件《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集中供货供应商遴选》

1.2 项目编号:yyzcXXXXXXX

1.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送货量,按季结算并支付费用。

1.4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25000万元/

1.5本次所遴选的耗材集中供货供应商,入选后,医院与各中选供应商签订年度供货框架合同,然后医院会分批把目前在用的到期医用耗材目录发送给中选供应商询价,询价结果经医院评审后确定各公司的实际供货品种,中选公司必须按医院的需求及时送货,费用结算:付款账期为三个月,即甲方收到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账期到期后进行对账结算,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所投标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 产品渠道合规承诺书:承诺所投产品均为本公司合法经营的产品,产品均为对应厂家的原装正品,本公司愿意承担供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应由本公司、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如果存在需由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由本公司先承担责任后,再向第三方追溯);承诺所经营的第Ⅲ类医用耗材,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并在每批次的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医疗器械质量保证书或配送服务承诺书(包含伴随的服务承诺):对所经营的医疗器械承担质量责任的声明。

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参与遴选会议者的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等。

2.5供应商近三年内(新成立企业从成立至今),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6.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供应商,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需提前报名(报名时间在正式公告中明确),购买招标文件费用100/份,投标保证金5万元/公司;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3.3 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提供U1个,U盘内容包含(PDF格式电子标书,要求填写并注明公司名称)。

4、详细遴选要求及中选确定方法:

本次遴选分A包:检验试剂类,B包:普通医用耗材类,C包:第III类医用耗材类三个标包进行;各公司可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的竞争,采购人将组织遴选会议专家组,根据各供应商的供货方案、质量保证方案、信息化管理方案、专业人员配置、场地及设施条件等情况分标包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分结果排序由高到低推荐出每标包实力最强的5家入围公司,作为我院的耗材集中供货供应商;我院的在用医用耗材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将根据到期合同耗材目录分批、分标包优先向入围公司询价采购,各入围公司报价结果均不能满足医院要求的,再向社会公开组织采购。

采购人将按季度对入围的耗材集中供货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方案见附件),按年汇总评价结果,年度评价前四名的公司次年继续入围,直接续签年度供货框架合同:最后一名公司淘汰,淘汰的公司仍可参加我院的其它采购活动。

4.1. 供货方案(40分)

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编制的供货方案;要求内容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对于项目实施具有科学合理的人员安排,在整个项目期间人员充实,能委派专人负责我院供货业务;有详细的产品质量标准,且符合国家要求;对于非常规计划外的紧急供货有详细措施和保障方案;(根据方案优劣由专家酌情打分)

4.2质量保证方案15分)

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对所配送货物有全流程的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安全保证、试剂及耗材良好性能保证等)措施可操作性强,承诺内容完善具体。(根据方案优劣由专家酌情打分)

43信息化管理方案(10分)

供应商具备完善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实现耗材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根据方案优劣由专家酌情打分)

4.4专业人员配置 (15)

供应商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从业人员数量超过10人及以上得11-15分;专业技术从业人员6名以上得6-10分,专业技术从业人员5名及以下得0-5分。需提供在本企业人员学历或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注:专业技术人员指与公司经营质量相关的质量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物流人员等技术人员(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并且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方可认定)。

45场地及设施条件(10)

必须具有与配送耗材相适应的仓储条件,配送货物所需的车辆等设施;10分,仓库≧500平方米,办公地点≧100平方米,配送车辆≧5辆,得10分;仓库≧300平方米,办公地点≧80平方米,配送车辆≧4辆,得6分;仓库<300平方米,办公地点<80平方米,配送车辆≦3辆,得3分。需提供场地及车辆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A包:检验试剂类的公司,还需要有冷库≧50平方米,冷链运输车≧2辆等设施;

4.6售后服务5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具体,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服务机制健全的;能够提供应急预案且可操作性较强;有7*24小时电话支持保障服务;能够提供1小时响应、3小时内上门售后服务的;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

4.7响应文件编制质量(5分)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完整、美观、逻辑严谨,目录清晰,投标文件编制内容中无明显的漏项和不完整的情况(酌情打分)。

 

5、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

5.1  中选公司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规范供货;供货期内因国家、省、市发文件或集中采购等原因进行价格调整的,可以调价,调价由任意一方提出,经另一方确认后生效;若因上述原因,需中止供货或中止合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但需提前1个月时间通知对方。

5.2  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按季度对各中标公司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

6、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6.1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877-2017882

6.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玉溪市人民医院资产管理部  

20221214

附件:履约考核方案

考核内容

考核分

评分标准()

1、耗材配送及时性:

10

1、常规品种在协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送达,影响临床工作的,发生一次扣1分;造成临床投诉的或影响急抢救工作的,发生一次扣2分;

2、耗材配送服务质量:

10

1、未配备人员按照要求进行耗材堆放的,发生一次扣1分;暴力装卸的,发生一次扣1分;
2
、 配送公司协调解决供货问题时,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的,影响工作的,发生一次扣2分;零货未装箱的发生一次扣0.5分;
3
、 托运、快递耗材未按时送达或送达人员交接不清的,发生一次扣1分;

3、随货同行单与耗材实物相符情况。

5

1、随货同行单与耗材实物不相符的,一个品种扣0.5分;
2
、配送货物品种、数量与医院的采购计划对应不上的,发现一次扣0.5分;

4、耗材质量:

15

1、外包装缺损、污染或耗材破损、外观质量欠佳未及时解决的,发生一次扣1分;
2
、 未经事先沟通配送近效期耗材(剩余有效期不足耗材总有效期二分之一的),发现一个品种扣1分;
3
、 冷链耗材未按相关要求配送的,发生一次扣2分;
4
、 发生监管部门抽检耗材不合格情况的,一个品种扣15分;(此项可倒扣分);

5、 询价响应及缺货情况

15

1、询价响应不及时、不回复或者逾期回复;发生一次扣1分;
2
、询价回复为空或不能正常经营该标包货品的;发生一次扣0.2分;
3
、供货公司应保证合同期内各品种耗材的供货,如不能保证,每品种扣3(直到合同期结束),有正当理由不扣分。

6、 信息反馈:

10

1、《耗材配送信息反馈表》中,每发现一个错误的项目扣0.5分。
2
、信息反馈不及时,不能在耗材发货当天反馈,每次扣2分;
3
、缺货或部份缺货耗材必须提供:原因、预计到货时间等相关说明,每少一项扣0.5分;
4
、业务人员态度生硬、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工作的,发生一次扣2

7、 业务办理:

5

1、缺货或部份缺货的品种不能在3天内补充到货、或不能供货的不及时提供缺货、涨价说明,每项扣1分,有正当理由不扣分;
2
、由公司或厂家提出的耗材替换事项,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或理由不充分的,每品种扣3分;
3
、为医院寻找紧缺、急抢救货品,成功一次加3分。

8、价格报备:

3

1、不按要求报备每次扣1分;

9、调价变动通知:

5

1、不及时主动提供书面价格变动通知每次扣1分;

10、耗材医保电子编码:

2

1、属于医保耗材目录内耗材,但无相应厂家提供的医保电子编码,此项不得分;

11、对账工作(发生额、余额):

20

1、未在规定时限内(10个工作日)办理冲单业务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与医院完成月度对账工作的,每延期1个工作日扣1分,未在规定时限内开具冲单的,每品种扣1分;
2
、发票金额与附件金额不等的,每次扣2分;若发现账目差异,不配合医院积极处理的,每次扣3

 

 

备注:请有意向的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上述参考遴选方案和考核方案,并就方案在讨论会上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及建议。

1.参加讨论会的人员需提交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

2.参加讨论会的供应商仅需提交公司的经营资质(公司信息、法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配送资质),上述提交的资质材料需胶装成册(一正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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